汽车三包法2022_汽车三包法最新规定2023全文解读
1.吃胎属于汽车三包范围吗
2.汽车维修陷阱多
3.汽车过了首保之后,可以去外面做保养吗?
4.汽车保养是否需要限定于「4S」?
5.这些2022新规将影响你我的生活
6.新能源汽车怎么选购
7.新能源汽车乱象何时了
吃胎属于汽车三包范围吗
吃胎指的就是汽车的一条或多条轮胎的某块部位出现了非正常的不均匀加速磨损情况,是很多车辆都会存在的问题。那么吃胎属于汽车三包范围吗?
吃胎不属于汽车三包范围,如果需要修理需要车主自己花钱维修。
吃胎是指一个或多个轮胎内侧或外侧异常磨损严重,而导致轮胎吃胎最主要的原因是四轮定位的数据不对,需要进行四轮定位调整数据。否则将会影响轮胎的使用寿命,不利于安全驾驶。
汽车维修陷阱多
汽车维修陷阱多
消费者在某4S店购买一辆轿车。谁知车子没开几天,发现车内空调噪声大,出现质量问题,遂要求4S店进行保修。4S店以在外更换过机油为由,拒绝保修。经工商局工作人员调解后,该4S店最终同意进行保修。
过后购买的汽车出了小故障,被拖往4S店维修。其间,4S店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给车安装了2个钢圈、1个轮胎,报价达1万余元。消费者十分气愤,认为这是强制消费,要求4S店卸下轮胎,但遭到4S店拒绝。遂向工商局投诉。经工商人员调解,4S店给予优惠保养费用2000元、轴承费用1000元。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拥有自主选择权。根据新《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因此,如果4S店硬性规定车主必须在4S店更换机油,则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此外,汽车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的消费者,应尽量按照汽车厂家用户手册的建议,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可以选择授权4S店,但应注意保存每次维修保养的记录、发票等凭证。如4S店强制要求消费者到店保养或推荐不必要的维修保养项目,消费者有权拒绝。
汽车过了首保之后,可以去外面做保养吗?
汽车过了首保之后,可以去外面做保养吗
汽车保养没有强制性要求或规定,要看车主自愿去哪里保养,现在主要有两个地方:4S店和汽修店,虽然有一些专业的汽车维修店,但毕竟是少数,4S店和汽修店最大的区别就是价格。
4S店的材料费和人工费价格较高,而汽修店相对便宜,所以很多车主都会选择是否去4S店维修,纠结,初始保险费是一个吸引力,对于客户来说,免费首保确实是免费的,但是对于销售来说,却增加了卖车的筹码。
消费者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增加了消费者的购车欲望,正在做的事情。他们通过提供维护来绑定客户,增加客户忠诚度,增加售后购买,促进复购或多次消费,增加售后产值。
看似很划算,但一切都要以店家的安排为准,规定了时间和里程,限制了免费项目,其他的都需要付费,后汽车市场时代的到来,决定了仅靠卖车赚取的利润太低,主要盈利点正逐渐从卖车转向卖后续服务。
简单来说,以前经销商可以靠卖车赚钱。现在经销商卖车挣不了多少钱,所以逐渐将盈利方向转移到购车后的各项服务上;例如,经销商现在更注重维修保养和优质产品的利润。
他们为什么这么抗拒外面维修车辆,因为4S维修的利润很可能是经销商嘴里的最后一块肉,它会吐出这块肉吗?我看到很多人说,法律规定无论在哪里维修,4S店都必须提供保修服务。
但是你相信4S店有这么高的认知度吗?因为这件事情争议太多,4S靠维修挣钱,卖车能赚多少钱,哪有那么容易放过。当然,如果你一直在外面保养,保修期内车子出现故障,你去4S店要求保修,4S店会以各种理由刁难你。
比如质疑你在外使用不合格配件,或要求您提供外维修所用材料的购货发票和合格证,不予保修,如果你找媒体曝光,或者用车堵住4S店维权,4S都会妥协,但又有多少人有精力和时间为此折腾呢?
如果你对汽车有一定的了解,并且确信汽修店的花招不会骗你,那么你可以去汽修店进行保养,但是这个事情一定要注意。一定要选择牌照齐全可靠的店去做,因为如果在店外维修,出现“三包”规定的问题,4S店将不负责保修。
在外进行维修时,切记要注意这些证件,维修店的营业执照和维修行业的营业执照是否齐全;资格证书;店家是否有厂家授权证书、施工完工证书等,否则一旦出现问题,4S店可能会拒绝保修。
现在汽车保养的选择太多了,消费者可以理性比较,尤其是很多品牌快修连锁店越来越成熟,在技术水平上也有了很大的提升,所以越来越多的车主选择不同的保养方式进行保养。不管是在保修期内还是保修期后,车主如果选择到外面的维修店进行维修,首先要确认维修店的资质是否齐全,如果有熟悉的维修店最好,如果没有,就选择大品牌连锁店进行维修。
通俗地说,保修期内最好去4S店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毕竟涉及到车辆的保修,如果你为了省点钱到外面维修,万一车辆出现质量问题,厂家不给你免费保修,那最后得不偿失,吃亏的还是你。
综上所述,车过了第一保修期后,大家还是去4S店保养一下,车辆过了厂家规定的保修期后,是去外面的维修店还是去4S店维修,就要看你个人的选择了。
汽车保养是否需要限定于「4S」?
汽车是否必须在4s保养和维修,汽车终身质保的车辆有什么不同?
汽车是否有必要在4S售后维修部门保养?
这是个曾经没有争议,但近期出现争议的话题;原因是很多车企都提出了“终身质保”,然而这些部分零部件的终身质保都是有前提条件的哦。
条件就是车辆必须在该品牌的4S店售后部门维修车辆,当然前提不是仅仅在购车的商家维修,而是在该品牌全国所有的销售网点维保都可以。
然而这种规则的合理性是有待商榷的,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的规定。
消法解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文简称消法)的“保护权益”篇有明确的解释。
第二条「自主选择权」说明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具体细分为商品的品种、服务方式,以及提供者应有的充分选择的余地;而且有选择提供者(商家)的权利,这是没有争议的规定。
那么汽车消费算不算“消费行为”,汽车的维修保养又算不算呢?答案显然是肯定的。这种消费行为属于没有争议的个人消费行为,属于消法保障的范围之内。
在“经营者义务篇”明确说明了两点,经营者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设置不公平和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而且经营者面向消费者提供的有关商品或服务,其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都应该真实且详实地告知消费者,不得作出虚假或引人误导的宣传。
至此应当可以理解车辆的维保项目可以如何选择维修企业了,作为消费者有权利不选择4S售后修车;理论上的终身质保也应该可以,否则则同样违反消法的相关规定。
目前提供车辆终身质保的汽车品牌都存在描述不真实或不详实的问题,客观来说也都有些“误导之嫌”;因为没有一款车是为所有零部件承保,也不会因正常磨损导致的故障而保修。
也就是说诸如轮胎、雨刮、座椅等等损耗件都是不在终身质保范围内的,承保的最多是发动机、变速箱或悬架系统(不涵盖底盘)。而内燃机与变速箱在使用中会因正常磨损而老化故障,减振器或弹性元件也不例外;这些问题也都不在保修范围内,只有概率性的异常故障才有质保,这样的质保还有多大意义呢?
合理性同样也存在问题!把终身质保建立在必须在其销售网络中维修的前提下,这多少有些“强制交易”或“强买强卖”的味道;而这两个关键词都在消法的解释范围内,也就是说都是可能会定性为不合法(存在争议)的问题。
最起码终身质保有不合理的前提条件,这一点是违反消法规定的。而《汽车三包政策》和消法并不冲突,为乘用车提供最低3年或5万公里的质保是规定的责任而不是义务。
4S修车更专业吗?
作为汽车行业从业者往往都不会这么认为,除非极少数高端品牌车辆的售后会专业一些,因为后市场的维修厂基本不修这些进口豪华汽车。
而普通代步汽车品牌的售后维修部门的水平往往不是很高,而且所谓的“维修部”也只是一种特殊的命名;其本质是1级或2级维修厂,与后市场的同级维修厂没有本质上的任何区别。
其唯一的亮点是能够选择到原厂零部件,不过后市场同样能选择得到且价格普遍更低;反之如果在4S维修车辆存在费用争议的话,过低的维修费用也不见得能用到原厂备件。
问题:在汽车维修行业有一个比较传统的“升级模式”——师带徒。大部分年轻的学徒都会在维修厂经历几年的学习,随后大多会选择4S维修部门去“实习”;而在积累一定的技术水平之后,很多专修的小门店就会出现了。
至于使用油液或配件的真假并不难以区分,从专业的技术角度分析确实很难,因为需要专业的分析仪器;但是从价格的层面分析也就很容易了,配件的价格基本都是透明的,不要选择价格低得离谱的配件则基本不会有问题。
其次则是在维修厂保养或维修车辆也要索取发票或凭证(记录),这能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至此可以确定的说汽车不需要非得在4S维修,汽车用户应当有且实际就有自主选择维修厂的权利。
这些2022新规将影响你我的生活
这些2022新规将影响你我的生活
这些2022新规将影响你我的生活,2022年1月起,一批新规陆续施行,这些新规将涉及到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些2022新规将影响你我的生活。
这些2022新规将影响你我的生活1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有这些变化
教育部颁布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普通话一级甲等须经国家测试机构认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由省级测试机构认定,并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颁发机构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统一变更为国家测试机构,增强了专业测试的统一性、权威性。《管理规定》首次对测试员和考务人员的权益保障作了明确规定,并增加对测试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删除两次测试间隔时间的要求,扩大测试服务供给;取消属地报名要求,明确应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就近、就便报名参加测试;针对残障人士的实际需求,强化对特殊人群的语言测试服务;明确在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增加电子证书相关规定,明确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 明确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培养家国情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施行
人社部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制定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或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未支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有关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按照规定公开并共享至同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办法》规定,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期限为三年。列入期间偿还拖欠工资的,自改正之日起满6个月,且作出守信承诺,可申请提前移出。
这些地区统一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21年8月1日起,河北等15个省(区、市)及前期开展试点的北京等4个省(市)准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防伪贴;聘用单位基本信息修改的,不再加贴防伪贴;因纸质注册证书遗失、污损或个人信息修改等需重新发放注册证书的,不再补发或更换纸质注册证书。自2022年1月1日起,上述省(区、市)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注册单位所在地为河北等15个省(区、市)的一级建造师,其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纳税人符合这些条件之一 可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符合这些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一)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相关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的。(二)因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三)由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纳税信用关联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四)因其他失信行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五)因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本年度纳税信用保留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或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施行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为推进征信法治建设、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对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和使用等征信业务的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信用信息采集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不得过度采集;采集个人信用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并明确告知信息主体采集信用信息的目的;征信机构要对信息来源、信息质量、信息安全、信息主体授权等进行必要的审查;信息使用者使用信用信息要基于合法、正当的目的,并取得信息主体的明确同意授权,不得滥用,等等。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有新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依法建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履行产品不良反应监测、风险控制、产品召回等义务,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人员应当每年接受健康检查。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碍化妆品质量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化妆品的名称、成分、功效等标签标注的事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以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普通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化妆品相关功效。
《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施行!
国家药监局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除标签要求以外,其他关于儿童化妆品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儿童化妆品定义,即“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不允许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脱毛、除臭、去屑、防脱发、染发、烫发等为目的的原料,应当选用有长期安全使用历史的化妆品原料,不得使用尚处于监测期的.新原料,不允许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技术等新技术制备的原料。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确保儿童化妆品可追溯。
这些2022新规将影响你我的生活2工资管理又出新政策了!新政策涉及到很多公司和相关负责人的切身利益,快来一起看看讲了哪些具体内容,顺便给大家全面介绍一下工资管理的涉税事宜吧!
拖欠农民工工资,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多领域限制!
近日,人社部发布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为完善失信约束机制,加强信用监管作出了规范性说明,所以失信的成本越来越高了,高到承受不起呀!
划重点!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未支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下简称当事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一)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二)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当事人,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总结一下!就是一旦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之后就是能限制的领域都给你设置限制,让你在大数据的时代干啥啥不方便,甚至是直接让你干不成!万一你们公司是靠政府采购业务发展的,相当于是直接断了公司的命脉!
此政策也提出了税务方面的惩戒措施,下面给大家全面介绍一下工资管理的涉税事宜吧!
工资相关的涉税风险
务必要当心!
工资表涉税风险
替票和现金发工资
很多公司会采取每月定额报销的方式避税,比如规定每个月员工找800元发票到财务报销,财务直接将费用计入办公费、福利费、差旅费、活动费、培训费等。这些费用根本与企业实际经营没有关系,税法明确规定与企业无关的费用是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上述涉税风险一定要注意了,在税务稽查越来越严格以及大数据的支持下这些风险也会变得越来越突出,希望各个公司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税务检查主要从这些方面入手,
请先做好自查!
审核工资支出凭证
检查企业的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明细账和计算表,审核工资发放凭证与工资卡等凭证资料的数据是否对应。
核查企业职工人数、薪酬标准是否存在异常
检查人员分析企业会计凭证等,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规模,核实从业职工人数和薪酬标准,重点核实月工资额较低的人数占比情况。
检查“账实”差异
核对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的计提和发放是否正确。检查“应付福利费”账户支出情况,核实企业通过该账户发放现金和实物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代扣代缴了个税。
结合第三方信息分析企业数据
利用金税系统和社保系统,核查工资表、花名册中人员与企业缴纳社保人员在数量上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并对企业申报个人所得税人员的比例和收入情况进行核查。
关于工资
一定要做好这些筹划!
1、千万不要长期大量零申报,很容易被税局盯上。
很多公司发放的工资数额处于临界点附近,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一定要注意是否是真实薪酬,否则长期大量零申报是非常容易就被查到的。
2、关于员工离职,双方都要及时更新信息。
员工离职后,公司一定要删除个税系统中的信息,避免出现两处以上有工资薪金所得;员工如果是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请一定要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否则会存在关联风险。
3、发工资的形式可以多样但一定要合理合法
比如千万不要用个人卡收款发工资,大额交易的个人卡已经被重点监控,被税务局查到后果十分严重。
这些2022新规将影响你我的生活3新的一年即将到来,从2022年1月开始,将有一大批新规正式实施。依法带娃、“天价药”降价、法拍房全面限购、“新三包”施行……与你我的生活息息相关。
“天价药”降价!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启用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正式启用。
本次调整后,共有74种新增药品进入目录,包括谈判调入的67种独家药品和直接调入的7种非独家药品,其中谈判成功的独家药品平均降价61.71%。
与原市场价格相比,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预计2022年可累计为患者减负超过300亿元。
1国标、8行标实施 规范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也是养老服务质量的底线要求。
该标准要求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前应进行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并提出服务安全风险评估范围应包括噎食、食品药品误食、压疮、烫伤、坠床、跌倒、他伤和自伤、走失、文娱活动意外等9方面内容。同时,围绕《规范》“九防”要求制定的8项养老机构服务行业标准,都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军属医疗保障!军人配偶享免费医疗
《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施行。
《规定》明确,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待遇,界定军人跨军地就医的具体情形,打通远离军队医疗机构单位军人及其家属就近就便到驻地医疗机构就医渠道,实现军人配偶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优惠医疗,继续实行军人、军人未成年子女免费医疗。
“依法带娃”!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属地报名要求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明确,删除两次测试间隔时间的要求,取消属地报名要求,明确应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就近、就便报名参加测试。一级甲等须经国家测试机构认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由省级测试机构认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进失信“黑名单”!
根据人社部制定出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将进入失信“黑名单”。
《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或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未支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有关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按照规定公开并共享至同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让炒房客无机可乘,法拍房全面限购
《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在制度层面,新规不仅明确人民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而且明确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全国铁路1月10日零时起调图
2022年1月10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增开旅客列车96对,增开货物列车65对。调图后,全国铁路客货列车开行总量分别达到5231对、10606对,列车开行结构不断优化,客货运输能力进一步提升。
降低退换车门槛 家用汽车实施“新三包”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三包”对经营者提出更加严格的责任要求,扩大了家用汽车三包范围,降低了退换车条件的“门槛”,对车辆售前售后、使用、退换等相关规定也更加细化。
比如,“新三包”规定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专用部件质量问题纳入三包退换车条款,对家用皮卡车实施三包,将家用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的主要零部件纳入重大质量问题退换车条款。
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调整
2022年1月1日起,中国将对954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包括对新型抗癌药氯化镭注射液实施零关税,降低颅内取栓支架、人造关节等部分医疗产品的进口关税等。
2022年1月1日起,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范围内,提高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其中,对部分氨基酸、铅酸蓄电池零件、明胶、猪肉、间甲酚等取消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为促进相关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高磷、粗铜的出口关税。
化妆品不得标注具有医疗作用 儿童化妆品有法可依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应当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中产品标签样稿一致。化妆品的名称、成分、功效等标签标注的事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以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同时,《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进口食品经海关合格评定合格的,准予进口。进口食品经海关合格评定不合格的,由海关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书面通知食品进口商,责令其销毁或者退运;其他项目不合格的,经技术处理符合合格评定要求的,方准进口。相关进口食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仍不合格的,由海关责令食品进口商销毁或者退运。
严格商标管理!知识产权新规出台
《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标准》共三十五条,对现行商标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而未使用,使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商标被许可人未依法标明其名称和商品产地,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未履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义务,未履行商标印制管理义务,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等九类违反商标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细化规定。
新能源汽车怎么选购
新能源汽车怎么选购
据了解
新能源汽车购买的主要驱动因素是低碳环保、使用成本低、动力性能强、上牌容易等。普遍消费者选购新能源汽车优先考虑电池质量、电池续航能力、充电桩设置、售后保养服务、车辆安全、智能系统等要点。
新能源汽车备受热捧,随之引发的消费争议成为汽车投诉突出问题。据投诉分析,厂家、销售商虚假宣传、隐瞒信息、汽车质量和售后服务是新能源汽车的投诉热点,如夸大电池续航里程、智能配置等功能,隐瞒电池质保限制条件等重要信息,汽车质量性能存在如失去动力、车内异响、充电故障、刹车失灵等情况,还有延迟交付、充电焦虑、小区安装充电桩受阻等。
消费者选购新能源购车前,建议要从三个方面权衡比较,做好规划:
1、了解行情和车型,按需要合理选择
新能源汽车在驱动方式、操控系统、使用设计等方面均与传统燃油车有较大的不同,消费者在选购前,建议先了解新能源汽车的市场行情、车型、口碑、“三电系统”(电动机、动力电池、电控系统)质保政策等重点信息,充分考虑车辆续航里程是否满足自身的出行需求及使用场景,清楚居住小区是否适合安装私人充电桩,以及所在城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情况,按自身出行需求找准选购定位,切勿盲目跟风购买。
根据自己的拟定品牌汽车,预约试乘试驾体验,掌握新能源汽车的操作细节、智能驾驶等新功能配置,避免购车后因续航里程不足或充电不便造成困扰。
2、签订购车合同,约定细节和重要承诺
订车前,建议消费者主动与车行详细明确汽车的各项配置、功能、价格明细、电池寿命、维修保养、额外收费项目、提车时间、退款约定等细节信息,并将厂家车行的重要宣传或口头承诺一并写入合同。对于不清楚的条款,要主动提出质疑;若遇到捆绑消费、不合理费用等经营行为,消费者有说“不”的权利,协商一致再成交。
3、终身质保有条件,注意限制性隐蔽条款
对于新能源车消费者来说,车辆的动力电池表现关乎整车品质及使用寿命。“电池终身质保”“终身免流量”“终身免费保养及终身免费道路救援服务”“免费充电服务”等多种极具吸引力的“终身”售后服务政策,如今广泛出现在新能源汽车市场中,成为汽车企业示好新车消费者的一种方式。为消费者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用车保障,本是一件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好事情。
但是,能够享受上述政策的消费者有一个限制性条件:首任车主身份。另外,车辆用于营运、电池受损等也将被排除在“终身”质保权利范围,“终身”质保不同品牌服务内容有异,电池终身质保并非“三电系统”质保等等,消费者选购前必须认真了解和选择。
4、依规科学使用保养,依法理性正确维权
修订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汽车三包”)已于2022年1月1日施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已出列入新规的主要部件,纳入三包退换修范畴。消费者在日常使用车辆时,应定期对车辆线路、电池等进行检查和保养,若发现汽车零配件或电池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维修或更换。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暴雨天尽量不要停靠在露天地方进行充电,以保证自身安全。
消费者应妥善保管购车合同、付款记录等凭证,出现问题时,先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应结合实际情况依法理性维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新能源汽车乱象何时了
新能源汽车乱象何时了
随着时代发展,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蒸蒸日上,购买者与日俱增。然而,由于还属于新生行业,相关法规不够完善,加上个别企业的技术也不到位,使得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问题也越来越多。大量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投诉案件反映出新能源汽车技术和安全问题不容小觑。
2022年6月7日,有消费者在深圳某汽车公司购买了一台新能源混动汽车,并在6月12日现场完成了交付。随后三天时间里,车辆在倒车、上坡、直线行驶时出现整车剧烈抖动的现象,驱动电机故障指示灯和车辆动力系统故障指示灯亮起。消费者联系交付中心售后方并将车辆送至中心检测维修,被告知车辆发生故障是由于MCU(电机控制单元)控制器问题,可以对发生故障的控制器进行整体拆装更换。消费者认为该车辆为未上牌新车,车辆在出售交付前已为不合格的故障车辆,于是要求更换车辆。经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调查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商家承诺给消费者更换车辆MCU,补偿整车终身质保并赠送6万积分。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无独有偶。2022年1月,消费者颜先生向上海市青浦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称其购买的某新能源品牌汽车官方宣称续航为400公里,后来厂家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对车辆进行了“升级”——电池电压由原来的407.5V降为396V,充电速度也显著下降,续航里程严重缩水,只能行驶250公里。颜先生很气愤,花费高续航的价格,买到的车却被“锁电”,只能行驶250公里。
中国消费者协会5月8日发布的《2023年第一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动力电池等领域技术的加速融合,智能化、网联化成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然而,新能源汽车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技术和安全方面的问题。
一是新能源汽车电池故障。
如行驶中续航突然断崖式下降,动力电池突发故障断电导致“趴窝”,车辆行驶、充电或静止过程中突发自燃等。
二是未经消费者同意单方“锁电”。
一些新能源汽车品牌为降低电池使用安全风险,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通过远程升级系统对消费者车辆的充电功率、放电功率或电池容量进行限制,导致车辆充电速度下降、动力减弱、续航缩短。
三是智能辅助系统相关问题。
如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失灵、主动刹车迟钝、中控黑屏死机、感应雷达和摄像头等传感器失效等。
四是刹车失灵问题。
有消费者反映部分品牌汽车存在刹车失灵问题,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其容量、寿命、稳定性等都直接影响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价格和安全性等。相关汽车企业应当加强动力电池的研发和创新,提高电池的循环寿命、低温性能,降低自燃风险,缓解消费者的续航焦虑,保障驾驶安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车辆在线升级时,要向用户告知升级的目的、内容、升级结果等信息。相关企业不得未经车主同意,在保养或在线升级时进行“锁电”操作。新能源汽车企业应当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提高智能辅助系统的精准度和安全性,降低系统的故障率和失灵率,防止发生重大伤害事故。
后记
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新能源汽车近几年来成为一大流行趋势,销量和企业市值也正在大幅度上升。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6年蝉联世界第一,新能源汽车市场受欢迎指数一路飙升。然而,从全国各级消协组织受理的投诉案件以及相关媒体的曝光来看,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乱象丛生,制约了市场健康发展。此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数据也显示,因为存在安全隐患而实施召回的4万辆车辆中,纯电动新能源汽车超过3.3万辆,其中不乏知名车企的产品。一线企业的产品质量都不能保证全部过关,其他小企业就更不用说了。
不过好消息是,对应的法规也在不断完善。新版汽车三包规定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新能源车的电池、电机等专用部件质量问题均纳入三包退换条款,并增补了售后服务方面的内容,为新能源汽车维权提供了一定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想要健康发展,除了相关部门正确引导,加强管理规范外,消费者也要理性消费,在选择新能源车型时,应该综合考量车企的实力,避免盲目跟风。
打铁还需自身硬,车企也要增强自身能力,打造硬核产品,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好地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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